通知公告
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8日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关于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现就召开2023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党员深化学习。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确保主题教育成效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 12 条具体要求,对照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具体目标,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深化认识,为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开展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从发挥政治功能、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等七个方面,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种等次进行评议,并填写党支部委员会民主测评表(附件1)。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参加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同时注意听取党员对评议结果的看法和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问题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结果运用。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学院党委考核和推进“重点提升党支部”工作的重要参考;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的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2024324日前完成。

    请各支部将党支部委员会民主测评表(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收集汇总到支部资料盒中以备检查,并在支部记录本做好记录;另将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oaji@126.com


    附件1 党支部委员会民主测评表.docx 

    附件2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docx 

    附件3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docx 

    附件4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xlsx


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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